林区中院为辖区群众提供周到快捷立案服务
12月23日上午,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立案庭庭长高维菊就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多来,林区两级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转变理念,一专多能,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周到快捷立案服务的情况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自2015年5月1日开始,立案登记制在全国各级法院全面启动实施为林区两级法院的立案工作带来了理念和职能范围等多方面的影响。一是管辖范围更加宽泛,突破了林业职工和林业户口的界限;二是案件管辖有了突破性拓展,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全区法院的受案数量为4077件,2015年为4745件,同比上升了16.38%;2016年截止11月份受案数为5005件,与2015年全年收案数相比上升了5.48%;三是固有的专属管辖模式被打破,争、推管辖情行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行政案件管辖权上收,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切实解决了基层法院对以当地林业局为被告的案件不敢立、不愿立的问题;五是异地管辖级别提升,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含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实行异地管辖,彻底打破了行业界限、地域界限,裁判更加公正。
林区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法官积极学习、主动适应新职能、新任务,边工作边转变服务理念边充电,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变专职立案为集答疑解惑、法律咨询、诉讼引导于一身,充分展现了立案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先后健全了窗口立案、绿色通道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12368平台热线立案等诉讼服务机制,为辖区群众提供了全面周到快捷的服务。
通报会还对规范立案程序,提高当事人起诉和提供立案材料的合格率;强化立案检索,健全虚假诉讼惩戒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非诉讼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将当事人的诉讼理念引导到规范的轨道上来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