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召开会议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精准落地

22.11.2016  19:38


  为了总结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改革推进工作要求,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2日在龙江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会议。

  会议由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志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国军出席会议。全市16个基层法院院长及政工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建华区人民法院、泰来县人民法院、龙江县人民法院做了试点经验介绍;龙江法院现场演示了运用数字审判系统进行随机分案的工作流程,播放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题片;郝伟夫发表了重要讲话。

  郝伟夫指出,改革试点经验充分表明,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首先,从中央的改革决心看,必须统一思想,推进改革。我们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亲历者和实践者,必须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上来,与党中央的要求步调一致。历史将改革的责任交付于我们,我们就应当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以一名党员的奉献和牺牲精神,坚定不移地去谋划、推动、落实。其次,从最高院的工作部署看,必须坚定信心,推进改革。最高院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措施上将会更加具体,同时在监督、问效、落实等方面要求也会更加严格,对我们两级法院而言,就要在司法责任制的改革过程中做到:方法更务实,措施更具体,效果更明显。第三,从两级法院试点效果看,必须知难而进,推进改革。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似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两级法院必须在总结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之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推进。

  郝伟夫强调,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本质要求,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牵住“牛鼻子”。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问责体系,要将去行政化要求落到实处,将院庭长办案和绩效考核真正落实到位。

  郝伟夫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将各项工作协调推进,重点做好责任制改革与员额制定岗定员、与提升审判质效措施、与落实主体责任的结合推进。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确保中央确定的改革措施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