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召开会议部署刑事审判工作

20.02.2017  18:21

    15日下午,伊春中院召开全体刑事人员工作会议,刑事主管副院长刘铭福主持此次会议,刑一庭庭长郭宇军在会上宣读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暂行办法(试行)》,之后,刑二庭庭长李春波宣读了《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指导的通知》,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两份文件中规定的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员额法官的职权范围和办案责任、审判指导等重点内容。

    刘铭福总结了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亮点和成绩,勉励全体刑事人员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并结合2017年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要求,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部署。

    刘铭福要求,员额法官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负责地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系,合议庭成员要针对案件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并依次签署法律文书,坚决杜绝瑕疵案件的发生,将每一起刑事案件办成铁案。

    刘铭福指出,法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要认真履职。坚决克服等、靠、躲的思想和心态,根据各自的权责范围和院、庭长及员额法官的要求,积极努力的服务审判工作。

    刘铭福强调,要加强对刑事审判的保密工作。针对新考入法院工作人员,要加强平时工作的安全防护,卷宗保管要得当,做到不失窃、不泄露。针对打探案情或涉密内容的行为,要做到坚决保密,避免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出现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