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召开“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会议
1月16日上午,全市法院高质量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会议在绥化中院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并宣读《向公众开放 对人民负责》理论文章。10个基层法院分别围绕“公众开放日”活动情况做了简要汇报。
会议指出,这次全市法院高质量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会议,是2019年全市法院召开的第一次大型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最高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和省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努力打造司法公开知名品牌的意见》的系列工作要求,也是对去年10月19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经验交流会的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是全市法院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更高质量上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生动实践的重要举措。
对于下步工作开展,会议要求,一要坚持高起点谋划,统筹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2019年,全市法院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格局、更宽的视野,高起点谋划和定位“公众开放日”活动。要紧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积极主动,更好适应司法公开和新媒体时代的现实需要。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科学搞好谋篇布局。二要坚持高标准定位,努力打造绥化司法公开的知名品牌,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以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宽广的胸襟、更加坦诚的态度、更加自信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努力把“公众开放日”活动打造成为法治教育的第一阵地、司法公开的知名品牌。努力创新开放主题,不断活化开放内容,有效整合开放要素,持续扩大开放群体。三要坚持高质量推进,切实提升“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实效性,“公众开放日”活动既是一项“阳光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全市法院必须注意从基础做起,从细节抓起,从单纯的注重开放数量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重大转变。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高度注重司法礼仪,切实做好安全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