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
8月1日下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保险协会召开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就深入探索多元化保险合同纠纷化解处理机制、进一步推动牡丹江市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以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座谈。市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肖军、秘书长谭秀平、主任郑波等市保险协会领导以及市各保险公司代表与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民二庭部分审判人员及东安区、西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肖军在座谈时提出,要更好地发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化解保险纠纷的作用,力争将保险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推动法院裁判尺度与调处机构及行业调解标准的对接;二是增强保险机构参与案件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应加强立案前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四是加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宣传力度;五是提高质量,树立权威,加强人民法院对保险纠纷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
黄为民在总结时强调:一是强化调解、化解矛盾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要求。近两年来,人民法院和保险协会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发扬并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化解保险合同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从而进一步推动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从安居乐业中得到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二是法院与保协加强合作是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人民法院与保险协会在调解中协调配合,有效化解矛盾,将为构建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法院将坚决支持保协依法履职。总的目标就是双方发挥出各自的优势,化解社会矛盾,方便群众诉讼,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上,双方互发了聘书。中院聘请部分保险协会领导为人民调解员,市保险协会聘请两级法院部分法官为法律咨询员。会后,双方签署了《会议纪要》,表示将共同努力推动诚信牡丹江建设,让我市市民在便捷安全放心的保险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为建设和谐美丽的现代化牡丹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