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廉政防控机制

23.10.2017  19:48

    鸡西中院通过针对人民陪审员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环节,针对司法环节查找廉政风险节点,针对司法权力运行过程如何建立和落实长效防控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尝试,以促进司法公正,为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创造良好的廉政环境。

    鸡西中院针对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受廉政主体的思想道德及外部环境、执法特点等多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实际,结合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环节,查找廉政风险节点,厘清岗位权力事项,制作了岗位权力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卷宗查阅权、案件庭审参审权、案件事实调查权、事实证据认定权、案件合议评议权五个方面权力事项。

    从权力行使、制度执行和思想道德三个方面捋清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其中权力行使风险将隐瞒回避事项,泄露审判秘密,索取收受贿赂,充当诉讼掮客,滥用手中的权利等10项表现形式列为风险节点。制度执行风险将未认真执行有关权力运行及法院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导致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发挥应有的权力制约作用;权力运作、工作程序在时限、标准、质量上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导致个人意志空间较大,容易造成权力滥用;部分权力之间缺乏有效制衡和约束,常规化监督措施有待建立,可能出现权力失控等3项表现形式列为风险节点。思想道德风险将放松对自身的廉政司法警示教育,导致自身思想道德偏差、职业操守偏移或个人行为失范;由于个人私利、私欲等原因接受他人请托,违背原则行使权力;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3项表现形式列为风险节点。

    围绕司法权力运行过程,结合岗位权力特点和廉政风险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于每个节点相对应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是建立人民陪审员宣誓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意识。二是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由法院进行岗前集体廉政谈话,要求严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办案。三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从坚持司法原则,遵循廉政、审判纪律,恪守道德准则、规范庭审行为等方面进行承诺。四是注重合议制度的功能作用发挥,强化合议庭各成员的责任,要求承办人之外的合议庭其他成员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独立意见。若发生错案,应依据各成员意见的情况区分责任实施追究。五是围绕“用权”开展廉政教育,突出抓好“权力观”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制作廉政卡片、发放廉政手册,让陪审员随身携带,时刻警醒自己,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六是强化科技监督,创新“科技+监督”方式,把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对陪审员监督的实践中,实现监督授权多元化、监督方式网络化,积极构建法院与网络民意互动的阳光平台,对网民疑问及时关注,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对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真正落实公开公平公正。七是建立廉政档案。与司法机关共同建立陪审员绩效考核和廉洁司法档案,从陪审质量、业务实绩、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结论作为奖励、惩戒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建立综合考评、有序淘汰的陪审员奖惩机制。

    注重建立落实防控廉政风险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问责管理,明确廉政风险各节点的责任人,强化其“守土有责”意识。把“问责”作为“”和“”的重要手段。抓好事前明责,制定符合陪审员廉政建设需要的问责制度,让责任人增强履职尽责的动力;抓好事中尽责,将履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的情况纳入职能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进行专项考评;抓好事后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防控职责的责任人以及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从而实现通过制度控权,保证审判权全面、正确地行使,防止案件审判的暗箱操作,确保有效遏制司法腐败发生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