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积极作为主动服务 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08.05.2018  22:15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实施方案》。5月7日,在鹤岗市工商联召开的十三届二次执委会全体会议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晓波出席会议并就《方案》内容进行了宣读。

    《方案》指出,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为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这一中心,重点突出“搭建服务平台,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加强社会监督,提升法院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非公经济的司法保护”三个方面内容,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优势,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相关案件,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交易,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稳定经营,切实做到审判提质、执行提速、服务提高、公信提升,努力让非公有制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