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组织员额法官学习《宪法修正案》
会议现场
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投票表决,获得高票通过。佳木斯中院组织一线审判部门负责人集体学习宪法修正案,并举行座谈。大家在学习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大会通过的修正案,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会议由佳木斯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雪峰主持。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对修改前后的内容进行比较,明确了学习重点;集体对新华社刊发的“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诞生记”专稿进行学习。
佳木斯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雪峰强调,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和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刘雪峰指出,宪法修正案草案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时代需要,体现了党的意志,顺应了人民期盼,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全党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对于保证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刘雪峰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宣传者。
与会人员分别就学习宪法修正案,结合本职工作阐述了自己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