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落实审判责任 开展案件评查

17.07.2017  23:24

    为全面落实审判责任制,督促检查基层法院的案件评查和审判责任追究工作,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2日至14日,对2016年第四季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各基层法院被改判的重点案件开展了集中评查活动。

    为了今后更好地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齐齐哈尔中院在审管办设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由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国军任主任,并在中院和各基层院挑选出一批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资深法官,组建了全市法院案件评查人才库,从中抽调人员进行案件评查工作。

    6名评查法官历时3天,对141件改判案件的383册卷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查,并逐案填写了评查表格。每一起案件都经过3名评查法官交换评查,对认定为瑕疵或错误的案件还要经过3名评查法官进行合议,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

    此次评查结束后,齐齐哈尔中院将根据评查结论,及时纠正基层院不正确的案件追责结果,追究相关人员的审判责任并记入审判业绩档案,作为审判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