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院长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行政诉讼案件

20.07.2017  00:01


    7月18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晓天在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某诉被告鸡西市人民政府和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复议异地管辖案。鸡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启民、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树茂出庭参与诉讼。

    庭审中,朱晓天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崴、石军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双方围绕原告李某某申请行政复议是否超过法定的复议申请期限以及梨树区人民政府做出的行政征收决定是否违法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张弛有度,有条不紊,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明了自己的观点。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案件当庭宣判。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出台《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有效、平等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