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集中治理窗口服务突出问题

20.04.2018  03:50

    连日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按照省市委及省法院关于窗口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采取强化组织领导、找准问题症结、集中整改攻坚、完善制度机制等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法院机关作风整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通过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了两级法院窗口服务工作质效,促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中级法院: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每天选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全天负责窗口各项工作的运行、管理和指挥。实行窗口单位巡查制度。采取现场督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中院和基层单位窗口部门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查问题整改。完善窗口部门庭长值班制度。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正、副庭长,到窗口部门轮岗值班,避免窗口部门无人值岗,服务事宜无人处置,群众诉讼无人理会问题发生。继续完善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细化量化接访措施,注重接访效果,确保来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建立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采取填写服务评价表方式,让当事人对干警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效果等进行公开评价,定期汇总考核,做为干警先优评定、调整作用的重要依据。实施窗口单位网络巡查制度。在两级法院立案、信访、安检等场所设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取班子成员网络抽查、监督部门日常巡查方式,强化对窗口服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绥滨县法院:在窗口部门实施“党员先锋”工程,要求党员干警以身作则,做窗口服务的典范和表率。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设置岗位牌,佩戴身份牌,党员佩戴党徽,文明接待,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萝北县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诉讼服务流程图”,将登记立案须知、诉讼风险、诉讼流程、诉讼应准备的材料等内容公示在图板上,便于群众了解。设置了急救箱,以应对突发事件。悬挂意见簿,供当事人对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便民服务台,增加执行等材料的填写样本。增设材料架,放置起诉状、答辩状等材料,便于当事人拿取。畅通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东山区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法警队安检岗、诉讼接待室、人民法庭等窗口部门开展了工作督查,对干警着装、挂牌、接待语言、案件审理执行、公车使用、作息时间等纪律作风问题严抓细管,及时纠错整改。为窗口部门新更换了办公公示桌牌,配备了免费wifi、完善了手机充电自助区等服务设施,公开公示了各项规章制度。

    向阳区法院:一是岗位职责明晰化。设立党员先锋岗,设置岗位牌,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文明接待;二是窗口服务人性化。配置了桌椅、纸、笔、老花镜、无线网络(wifi)、饮水机、应急药物等物品供当事人使用;三是立案管理精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 ,精准服务,符合法律规定的争取一次性办结;四是诉讼引导多元化。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选择方便快捷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累。

    兴山区法院:及时梳理窗口部门作风整顿问题清单,整章建制,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行“日督查、日通报”制度。要求每名干警都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的原则,发现不按规定答复群众的严肃问责。通过举办开放日活动,面向人民陪审员征求“窗口服务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梳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工农区法院:要求窗口部门适当延长上下班时间,方便群众诉讼。诉讼服务中心设有报纸、饮水机、座椅、安装叫号机、自助查询一体机等便民设施,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宣传手册十余种,便于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免费复印打印。对于需要补正材料的案件,向其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不让群众多次跑路。设置群众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意见,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开通“绿色通道”,专门成立农民工维权中心,快速解决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

    南山区法院: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窗口部门电子屏等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双公开、双告知,公示事项办理的流程、注意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前置材料、收费标准等供群众查询了解。启动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系统,对“四零”承诺服务情况即时作出评价,做到同步监控、实时查询、现场监督、及时整改。

    兴安区法院:全面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用好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天候接听处理案件查询、咨询、投诉。建立律师安检“绿色通道”,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特殊群体救助”窗口,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收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