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领导包院驻基层 转变作风促发展

25.08.2017  23:25

    为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成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确保省院、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及“七大工程”、“五个一流”顺利开展,8月23日下午,牡丹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制定出台《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推进工作制度》。

    《制度》明确规定,中院班子成员每人每年驻所包基层法院调研、督导工作不少于30天。每半年15个工作日以上。驻基层期间,要重点帮助基层解决在开展省院、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及“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七大工程”建设、实现“五个一流”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制度》要求,包院领导要主动走访地方党委分管领导,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营造氛围,指导各基层法院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反馈地方党委和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倾听基层干警的工作诉求,了解基层干警关注的工作热点,了解基层工作和基层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办法,指导帮助各基层单位及时处置,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基层工作质量、效率和工作水平提升。要及时了解、掌握、发现基层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推广各基层单位的创新经验,大力弘扬基层涌现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

    《制度》强调,包院领导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端正作风,做好调研记录,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要提交1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每半年向中院党组汇报一次。要做好统筹兼顾,驻基层期间,要安排好自身的本职工作。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不按要求开展调研,不能切实深入群众、搞应付了事的,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严格执行就餐、住宿相关规定,不搞特殊化,不得影响基层单位正常的工作,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从9月1日至11月30日,中院班子成员将按照制度要求,前往所包基层法院开展为期15个工作日的调研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