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建华法院为您提供一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须知
23.11.2017 18:51
本文来源: 法院
11月22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是于某选了一处临湖房屋就于第二天给付出卖人定金3万元,约定半个月付清余下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交完定金后却见不到卖者人影,一打听才知道,这个卖房人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儿媳,婆婆只是让她打听是否有买房的,并没让她出卖。因纠纷得不到解决,于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卖房是件大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免去许多麻烦,购房时买卖双方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订立好书面合同,尽量绕过中介公司,可以免去中介费。谨防因为定金约定不明发生纠纷。卖方一定要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并一定以书面的形式在合同上写明。
2、要弄清楚房屋是否“共有”,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被抵押,是否书面告知抵押权人,是否出租, 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一定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收到房款。
3、买房人在缴纳首期款后,卖方最稳妥的方法是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房贷承诺。
4、避免违约责任。签合同前,买方应当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物业收费等情况,最重要的一定是应当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贷款应当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数额。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记住买房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最后一定在收房过户时验收水、电液化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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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2017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