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举办省级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
步延胜在讲话中深入阐释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发展历程,向大家介绍了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监督工作的变化,并对人民监督员依法正确履职提出了殷切希望。他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写入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标志着人民监督员制度正式成为一项国家法律确立的制度,步入正规化、法治化发展轨道;以这次培训为起点,我省人民监督员工作也将翻开新的篇章。
赵金成在讲话中指出,我省自2016年9月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全省1301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责,先后参与案件监督评议、检务活动902件次,参加履职的人民监督员2428人次,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作出了积极贡献。
赵金成就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新时代人民监督员职业使命感,发挥好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做到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作风纪律,树立牢固的责任心、公正心,做到主动监督、大胆监督,切实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效。
伴随着检察机关职能的调整,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监督内容、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也发生了变化。2018年10月26日人民监督员制度写入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落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今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从规范人民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角度,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作出全面调整和完善。此次培训围绕学习贯彻落实《规定》,重点学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面临的新形势,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制度定位、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