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冒领养老金最高奖3000元

20.06.2014  16:50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清理“吃空饷”和冒领养老金等社保基金工作。为鼓励社会公众监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市人社局决定受理对“吃空饷”和冒领养老金等社保基金行为的举报,一旦查证属实给予现金奖励。

    “吃空饷”违规领工资可举报

  举报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吃空饷”行为,涉及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未履行审批手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及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仍领取工资的;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的;其他在编不在岗违规领取工资、补助等行为。

    冒领各类社保金可举报

  单位、个人存在冒领养老金等社保基金行为的,涉及以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身份证明、隐瞒真实情况、谎报虚假情况等手段冒领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已死亡人员家属逾期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死亡清账手续,继续享受社保待遇的以及其他违反社保基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冒领行为都可举报。

    举报后查证属实即现金奖励

  据了解,每举报一人“吃空饷”,经查证属实的,奖励1000元。举报冒领养老金等社保基金,经查证属实的,按冒领所得数额5%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低200元,最高3000元。同一事项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部门的登记时间为准。对两人(含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视同为一人举报进行奖励。受奖举报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到市人社局规划财务处领取奖金。受奖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举报奖励时间为6月20日至9月30日。同时,市人社局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稿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编辑:曲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