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施行“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11.08.2017  19:10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在义务教育阶段施行“两免一补”,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

  

资料图。

  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城乡特殊教育学校的全部在校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学年向所在学校申请生活费补助,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特教学生每年1250元。 (记者 杨帆)

我省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
    按照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要求,2017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对城市义务教育学生落实免费提供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现了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2017年上半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26.财政厅
黑龙江省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一年一度的升学季即将到来,为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新生上大学解决后顾之忧,20日,省教育厅召开学生资助工作新闻通气会,全面介绍、解读了2017年全省学生资助尤其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我省实现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十年资助学生3582.新华网黑龙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