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联系实际 狠抓工作落实 黑龙江省检察院 推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9月4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会上,黑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亓利,以“学习领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为主题,分别景经典著作的重大意义、成文背景、基本框架、丰富内容、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等方面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做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解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中展示了党的十九大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又一权威著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引领中国、影响世界。”在专题辅导后,高继明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务必要增强学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带头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要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全面准确把握经典著作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定信心决心,坚决扛起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努力为龙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确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一要突出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跟时代步伐,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致性,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折不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和高检院、省委重要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落靠。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高检院、省委报告工作,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积极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融入龙江振兴发展大局,落实落细党中央、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具体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实践中。
二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律监督效果的根本标准,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努力方向,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要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扎实做好各项民生检察工作,坚决服务保障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持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全面提升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的层次和水平,让人民群众从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处理的每一件事项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要突出主责主业,把宪法法律定位作为检察工作的立足点 。 坚持把牢定位聚焦主业,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不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的独特作用,助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要突出司法责任制落实,把深化司法改革的各项要求作为检察工作重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持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考评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大力强化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通过改革促内生动力、激发活力、提升战斗力。
五要突出“四个铁一般”,把打造过硬队伍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和我省特有的红色教育资源,加强对党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夯实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政治根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让讲政治、有道德、有能力、有担当的党员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发挥党组选人用人的“风向标”作用。扎实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持续开展政治大轮训、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