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推进乡镇安全监管工作 所有乡镇100%组建安监机构
记者从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了解到,10日,我省首次召开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议,会议提出,要全面推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年底前所有乡镇100%组建安监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
会议指出,从我省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摆上特殊重要位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在积极推进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触角、健全网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要加强指导,推动乡镇安监机构切实负起监督和管理责任,做到履职尽责、监管到位。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机构、配齐人员。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乡镇安监机构组建率已达86.8%,还有部分乡镇没有成立安监机构,街道办事处的差距可能更大。要集中力量,强力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乡镇100%组建安监机构,街道办事处争取年底前100%完成组建任务,推动村屯、居委会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要摸清底数、建章立制。乡镇所处的地理位置、规模建制和产业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乡镇安全监管任务的轻重,要因地制宜,有区别地制定机构建设、监管重点等目标任务,保证乡镇安监工作高起点启动、高标准运行;要委托执法、规范运行。研究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委托协议书》,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同法制部门联合举办执法培训班,组织所辖乡镇执法监察人员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上下联动、加大投入。监管能力建设是乡镇安监机构履职尽责的基本保证,要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切实加大投入,努力为乡镇安监机构加强监管创造必要条件。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把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乡镇安全监管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把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内容,对机构建设和履职情况好的要表彰奖励,切实增强各乡镇组建安监机构、充分发挥安监机构作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精心做好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典型的选树、培养、宣传和总结提高工作,及时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不断登台阶、上水平,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作者:荣家莹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