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房款给了一个月 嘉诚地产称“无钱”拒付给房主

12.05.2015  16:14

  东北网5月11日讯(记者张隽珊) 11日,哈市市民白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将一处二手房通过哈尔滨市嘉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房地产”)售出一个多月后,至今未拿到房款。

  据了解,近日,白先生将位于南岗区太平大街滨江逸品的一套房产通过嘉诚房地产进行出售,由于该房产并未办理房产证,4月8日白先生通过嘉诚房地产将该房屋以公证的形式出售给买方。 “买方在公证前就已经把49万元的房款转入到嘉诚房地产的名下,在该公司的参与下,我与买方已经做了更名的交易公证。但是公证至今,嘉诚房地产一直没有把房款转还给我。我多次向他们索要房款,该公司以账面没有钱为由,一拖再拖。”白先生表示十分无奈。

  随后,白先生又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哈尔滨市嘉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书》,协议书上清晰标明嘉诚房地产将于2015年5月10日前,支付白先生房款49万元,签署日期为2015年4月29日,补充协议书上印有“哈尔滨市嘉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随后,记者致电嘉诚房地产,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称将联系公司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与记者沟通便挂断电话。截止记者发稿时,白先生并未按照补充协议书上的内容拿到房款。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