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韩姐,你猜猜我包里鼓鼓的装着什么?”近日,公国英来到黑龙江省肇源县检察院,兴奋地对检察官说:“你们发了检察建议后,我的辛苦钱终于执行回来了。”
公国英2009年向肇源县法院申请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损失费5万余元。2010年,在公国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执行人账户两度被冻结后解冻。2010年12月,法院的案件公开平台显示案件执行完毕,自此公国英与法院展开了数年的讨要执行款“拉锯战”。肇源县检察院在开展执行监督走访宣传时,收到了公国英的执行监督申请。检察官受案后查清事实,向法院下发了继续执行的检察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
“像这样的执行监督案件,已经不是个案,已经成为我们监督的常态。”该院检察长韩光说,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主动调取审查民事执行卷宗、深入乡镇(社区)走访、开通微信平台等形式发现线索,拓宽监督渠道。同时变个案监督为类案监督,着力破解“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对受理的37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进行梳理,通过对个案判决、裁定中的矛盾之处以及法院整改措施的对比、分析,对法院“未进行四查(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房产登记、土地使用情况,查工商、股权登记情况,查车辆登记情况)就认定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程序”的程序违法类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6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