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报考哈尔滨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工作的公告
20.06.2016 15:12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司法局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哈尔滨市司法局一楼(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60号)。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其它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2016年毕业尚未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信息证明(必须写清楚学历、所学专业及拟授学位)。
2.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政策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二次确认。
4.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本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提醒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
咨询电话:0451—85891017
哈尔滨市司法局
2016年6月20日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司法局
20.06.2016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