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金融监管与机构博弈 机构抱屈:央妈偏心?
从2012年1月发布《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到2014年3月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到今年这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央行对于网络支付的监管不可谓不慎重。即便如此,《管理办法》依然引发了激烈争论。
本报记者就其中的条款采访了5家支付机构,他们大多拒绝以公司名义公开评论。经历了几年时间的反复讨论,监管与机构之间的分歧并未消弭。
“央妈”偏心
如果对比看三份征求意见稿,央行对于网络支付的认识明显有了变化。此次《管理办法》将二维码支付、声波支付、基于手机NFC功能的支付业务等都排除在外。有支付机构的人士向本报记者回应认为,这表明政策对于二维码、O2O形式的支付创新留有一定的自由空间。这类的支付形式在市场上仍然较新,相关的标准也仍未明确。
但机构与监管的分歧显而易见,将支付账户划分为消费类账户和综合类账户后区别监管就是其中之一。
有要求匿名的大型支付机构人士解释,第三方支付最早出现时属于电商的后台支付工具,基本都是消费类账户。但现在大的支付机构账户基本都有转账、理财等功能,属综合类账户。
综合类账户采用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时,需要具备五个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多重交叉验证。该人士认为,这一办法在“理论上说得通”,但存在玻璃门,有操作难度。
他表示,现在除了公安信息实现了全国联网,很多公共部门的数据如社保、财税等并未全国联网,“是不是意味着支付机构要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去谈对接?这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愿不愿意放开数据也是一个问题。”
同时,公共部门数据所能覆盖的人群也并非十分全面。如果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就没有学历信息;没有交税,就没有财税信息……他认为,网络支付服务的长尾客户原本就是缺少信用数据覆盖的人群。如果规则一旦实施,庞大的存量用户也需要进行数据的补充完善,那将是一项巨大的工作。
另外,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账户余额付款,设置1000元、5000元及自主约定额度三个级别也是此次争议最多的地方。
虽然承认有快捷支付及银行网关支付等模式补充,不会对用户超限额的交易带来实际障碍,该人士还是认为,相关条款中对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的过于强调,是用银行的思路来看问题,没有适应支付机构新的安全策略。“甚至在PC端,有些浏览器都不支持一些支付机构的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他表示,移动端的用户体验会大大受损。
如果以行业最前端的安全策略而言,包括支付宝和财付通都在搭建基于大数据的智能风控,以用户的账户、设备、位置、行为、关系、偏好等维度来判断某一笔交易是否为用户本人发出,进而判断是否存在盗用风险。
但站在监管的角度来看,同类业务,同等监管似乎才真正体现公平。有数据支撑的调研也证实,绝大多数的用户交易并未受到影响。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09年,央行、银监会等多部门就曾联合发文,规定持卡人开通网上银行转账的,应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否则单笔转账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钱袋宝创始人孙江涛也认为提高账户余额支付的额度门槛是本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多重验证具体实施难易度和是否会增加业务流程和时间,最终还是要看各企业的产品和客户体验设计。不同银行办理业务在流程体验和办理时间上也有很大的差别。
针对上述分歧,当记者询问是否会进行意见反馈时,前述要求匿名的人士坦承,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开始经历了多次讨论,“行业的声音其实已经充分传达到了”。但从发布的文件来看,他认为之前的反馈并未被全部采纳。
机构抱屈
除了支付账户限额、交叉验证等问题,《管理办法》要求支付机构提供商户名称及“按照国家与金融行业标准设置的商户类别码”。同时“应当执行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以及银行卡行业规范”。
一直以来,线下收单采用政府指导价,线上收单自主定价的双轨制在客观上存在套利空间。统一费率的呼声也由来已久。如果网络支付也采用银联发布的商户类别码,即MCC码,是否意味着线上线下的费率将就此统一?
在采访中,并没有机构对此做出肯定的回应。有两家机构都表示如果统一费率“落地也会非常困难”,主要原因在于结算成本上升,市场不一定接受。
另一家以移动端业务为主的支付机构人士表示,此次《管理办法》释放出让第三方支付回归支付本身的信号,影响最大的就是第三方支付为互联网金融提供的托管服务。他表示对于这个信号其实早有预判。在他们的理解中支付机构被定位为支付服务提供商,不应该具备任何托管、监管的职能甚至风险准备金的收取业务。
“但是为什么这样多的支付公司去开展托管业务?”他认为这其实反映了当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困境。“现在发出来的牌照有270家,但是盈利的不超过10家,有200多家都在生死线上。我们都知道在互联网时代每个领域做不到前3名几乎就无法存活,所以按照央行的业务分类,市场最多能够容纳大约20家企业,这就导致剩下的企业必须要在其它地方突破。市场的躁动就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随着互联网金融爆发了。”
该人士坦言,资金托管业务可以说是很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救命稻草。在传统的支付手续费之外,衍生出了托管服务费、实名认证费、短信发送费等名目,多出了托管的资金沉淀和风险准备金的隐性收入。更有甚者这边给互联网金融托管,那边自己开设互联网金融平台,直接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
业务创新越来越扩大,他认为“划定业务边界迫在眉睫”,此时出台《管理办法》,是监管机构对新趋势新形态的及时把握,让整个行业在一个可控的边界内运行。
汇付天下在互联网金融相关的资金托管业务中占据相当的市场份额。根据最新数据,汇付天下P2P托管已对接超过700家P2P平台。
8月3日,汇付天下官方回复称“与央行进行了详细沟通”,其“账户系统+支付结算+银行资金存管”的模式与“管理办法”中“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不形成任何冲突。
汇付天下高级副总裁、汇付数据总裁穆海洁同时表态称,等银监会监管细则确认后,汇付可以协助P2P公司在银行开立存管账户,将归集资金划入存管专户。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