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八十岁老人张明花委托其儿媳将一面锦旗送到五市法院执行局。
原来,申请人张明花老人的儿子在去年的一次车祸中死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五大连池市某镇政府承担次要责任,案件判决某镇政府应给付赔偿款11万元。老人一直认为政府的钱不好要,担心无法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局决定速执速结,仅用了十天时间,就将11万执行款交付到老人手中。已经行动不便的张明花老人万分感激,特委托其儿媳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其本人对法院执行局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