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五常:两地检察“联动服务” 保障律师异地阅卷
“真没想到,我还能不出家门就能调阅异地检察院的案件卷宗,检察机关的服务真是太给力了!”3月18日上午9时,经伊春市检察院干警沟通协调,刘律师顺利在五常市检察院完成了卷宗的查阅和电子卷宗资料的刻录交接,并深深为两地检察机关热情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服务态度,大加赞赏。
3月16日上午,伊春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中的电话铃声响起:
“您好,是伊春市检察院吗?我是付某案件的代理律师刘律师。我现在人在五常市,想要阅一下付某案件的卷宗,但因疫情防控限制出行,想咨询一下有没其它办法来阅卷?”
“刘律师您好,您别急,请您提供一下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和授权委托书,我们来帮您联系一下五常市检察院,您可以异地阅卷。稍后我会告知您相关情况,请您稍等。”
挂断电话,伊春市检察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立刻向综合业务部杨主任作了汇报。
“我们一定要尽最大努力保证律师执业权利。我来负责协调哈尔滨市院和五常市院。”经杨主任与哈尔滨市检察院沟通,伊春市检察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顺利与五常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杨智博取得联系,说明了协助事宜。
杨智博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刻提供了接收电子卷宗的内网邮箱和联系方式。
与此同时,伊春市检察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与律师确认“三书”的有效性。在确认了律师身份和电子卷宗传递方式后,工作人员开始制作电子卷宗。
当日下午,电子卷宗经加密处理后,通过检察内网邮箱发送至五常市检察院,并电话联系五常市检察院案管中心,说明了相关情况。同时,工作人员还通过微信向刘律师告知五常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由双方约定阅卷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律师履职不间断,伊春市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引导律师以线上办理、电话申请预约等方式开展相关业务。此次两地检察机关实现律师异地顺利阅卷,赢得了当事律师的高度赞扬,并通过微信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