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升局长强调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五常大米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工作

04.11.2015  09:42


 




 

  11月3日,省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升,副巡视员杨福星听取了执法督查处关于近期加强五常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营销与保护的工作汇报。

  张升局长强调,要高度重视五常大米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识管理工作,加强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五常大米营销与保护。保护过程中,要以保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识为重点,严厉打击冒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行为,以事实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同时,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促进我省有机农业发展,培育龙江知名品牌,提高我省知名农产品市场营销能力,推动绿色农业健康发展。

  据悉,为深入落实省政府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对五常大米品牌营销与保护的有关工作要求,省质监局于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集中开展关于保护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执法检查。省质监局党组三次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对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对发现的涉嫌冒用五常大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