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93家大米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05.11.2015  10:33

  5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哈报提醒市民——生产厂址在五常,并不代表其生产的产品就是“五常大米”!

  “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得保护。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五常大米”产地证明商标的组织对该商标享有专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未获得“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或产地证明商标使用权的产品,不得使用 “五常大米”名称。

  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五常大米”时,要看清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五常大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产地证明商标和防伪码,如果没有须谨慎购买。同时,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和获得“五常大米”产地证明商标的产品,公示在“五常臻米网”上,消费者可输入生产企业名称,查询所要购买的大米是否为正宗“五常大米”。

  据悉,目前五常市地域内已有93家大米生产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假冒“五常大米”等违法行为,可向市场监管局12315、12365、12358举报。

  张志杰 哈尔滨日报记者 温婧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