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看变化 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光明日报讯(记者 靳晓燕) 【教改纲要·五年看变化】
二○一四年,全国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专任教师1507.67万人,中青年教师成为主体,学历层次不断提高。
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教师工作在整个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和支撑性作用均得到显著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教师队伍呈现出新面貌。”12月7日,在教育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对过去五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给出评估报告。
一支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正在形成
2014年,全国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专任教师1507.67万人,比2010年增加102.22万人。普通小学、初中、高中的生师比,分别从2010年的17.70∶1、14.98∶1、15.99∶1,降至2014年的16.78∶1、12.57∶1、14.44∶1。年龄结构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40岁(不含)以下占55.99%,高校教师45岁(不含)以下占71.65%,均比2010年有较大幅度提高,中青年教师成为主体。
评估报告显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走上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针对社会上反响强烈的师德问题,教育部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划出中小学教师不可触犯的10种禁止行为、高校教师7条红线,提出“六个严禁”,将师德建设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31个省份目前为止都建立了相应的师德建设制度,师德作为聘任和考核重要依据的学校占到95%,比较重要的占到5%。
长期以来,乡村教师队伍一直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难点和短板。教师队伍建设第三方评估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石中英介绍,《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颁布,把“发展乡村教育”置于“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战略高度,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在中央政策的示范引领下,目前全国有24个省份采取在学免费、学费返还等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约有3.4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比2009年增加75%。五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2.6亿元,招聘农村特岗教师30.67万名,覆盖中西部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0多个县30000多所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特岗教师留任比例超过90%。
教师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教师培养是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点。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教师教育的改革发展起步还相对较晚、经验还相对不足,面对新时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挑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亟待提高。”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指出。
“放眼全球,世界各国均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国家战略高度,综合施策,培养造就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我国未来五年,必须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石中英指出,与其他行业相比,我国教师工资不高、工资增长幅度低,未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该具备的地位待遇,在劳动力市场上还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和吸引力。面对新时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挑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我国各级各类教师虽然基本具备了合格学历,但亟须提高学历水平和综合素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相对不足,普通高校毕业生对生产和服务一线了解较少,兼职教师缺乏教师岗位技能训练,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培养能力有限。
如何确保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下一步,我们将在‘重师德、促公平、提质量、推改革、抓落实’五个方面进一步下大力气,力求让教师感到更有地位、更有尊严,吸引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让教师生活得更舒适、更温暖,确保他们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让教师专业发展得更快、更有质量,把更多的孩子培养成符合时代需要的新时期人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
许涛介绍,鼓励地方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本乡本土乡村教师,推动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支教,可以为乡村学校补充更多的高质量教师。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给予荣誉奖励,实现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推动地方为乡村教师交纳各种生活保险和提供大病救助,让乡村教师有更多获得感。为乡村教师提供5年360学时的高质量培训,推动形成符合乡村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评审制度,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据悉,教育部还将推进改进师范生招生制度,把乐教适教的优秀青年选拔进培养队伍。树立“互联网+”和创新创业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强化实践环节,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提高准入门槛,严把入口关,同时畅通不合格教师的出口关。全面推开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探索推进中职职称制度改革,让广大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更宽广、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