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十三五”民生清单出台 涉及医保教育住房等
18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发布《黑龙江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涉及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等七方面内容。
1、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书费
网络配图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学校学生,按省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学费标准免除学杂费。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省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学费标准免除学杂费(不含住宿费)。民办高中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等服务,使城镇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对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有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城乡各类有就业创业、提升岗位技能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按规定给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一定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城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
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增发过渡性养老金目前,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人口和城镇非就业人员),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实现“六统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4、65岁以上老人享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
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逐步达到90%。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步达到90%以上。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均达到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健康指导等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70%,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0—3岁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65%。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
5、90周岁以上老人落实高龄津贴
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补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
对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80岁至89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人;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落实高龄津贴、贫困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政策。
6、计划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90万套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并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十三五”时期,计划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90万套。
7、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学校体育设施逐步向公众开放。
8、符合要求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纳入低保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符合基本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