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气渐暖路况转好 交警两天查处违法鸣笛117件
近期,随着天气及路况转好,哈市部分驾驶人为了追求通行效率又捡起了“鸣笛”这一交通陋习。交警部门周末起对市区内违法鸣笛行为开展持续严查,两天共查处违法鸣笛117件,拆除违法安装的高音喇叭3个。
交警部门表示,在市区出行,鸣笛后真正能达到预期目的情况非常少,而且事故处理民警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中也经常会听到驾驶人关于“已经鸣笛警示了,但对方仍撞上”等类似的话语。这是因为一方面在市区内鸣笛本身就是一种噪声污染,是一种强加于人的警示,不仅给其他人带来负面情绪,还可能引发对方的抵触。另一方面,如驾驶人在鸣笛后过分相信鸣笛后的效果并延续惯性驾驶思维,就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建议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除保持心态平和外,还应通过守法出行、文明礼让的方式避免违法鸣笛的情况发生。
对此,交警部门做出如下提示:
一、市区内违法使用高音喇叭。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大货车、长途客、公交车车等大型车辆上。因其高音喇叭的特性,通过会形成区域性噪声污染并引起附近所有车辆和行人的反感和不适。如行人距离车较近还会出现耳鸣、头晕等不良症状,是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对象。
交警提示,长途运输车辆因经常跑高速公路通常会选择使用高音喇叭。但哈尔滨市区内禁止鸣笛,驾驶人应养成进市区后禁鸣的良好驾驶习惯。此外,对于公交车等车辆违法安装高音喇叭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在发现后处以200元的罚款,并收缴违法装置。
二、遇无灯控路口、转盘道、突然变窄路段时警示鸣笛。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未能按照相应法规按序通行。此外,鸣笛发挥警示作用是鉴于对方能听见或是有条件并愿意遵守的基础上。如驾驶人鸣笛的结果是一厢情愿不仅会影响自己的情绪,甚至可能因误判对方举动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做法是行经无灯控路口、转盘道时应先观察瞭望遵守相关通行规定,依法、文明礼让。行经突然变窄路段或前方事故路段时应交替通行。
三、遇其他车辆争道抢行时示警鸣笛。这种情况通常见于对方强行变道或是插队,当事人为发泄不满而做出的。但因对方已发生不文明或是违法行为,如鸣笛示警后延续自己的驾驶行为,会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并给自己出行带来不便。
正确做法是:应提前采取减速、避让等安全措施,防止因开斗气车发生交通事故。
四、行经斑马线或遇行人违法横穿马路时警示鸣笛。这种情况通常在无灯控路口或是车辆转弯时发生。机动车鸣笛时,会对行人造成噪声污染,令人产生反感。且还对孕妇、老人、幼童鸣笛造成惊吓。
正确做法:行经人行横道时主动停车避让,待行人通过时再通行。如遇违法行人,应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以免鸣笛时对方因受到惊吓做出不正确反应,引发其他交通事故。
五、遇前方车辆停滞不前或缓慢行驶时催促鸣笛。这种情况一般见于早晚高峰,或是沿线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但如果前车驾驶人是新手或是分心,在鸣笛的催促下可能会引起对方的反映过度,导致车辆熄火甚至因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交警提示:遇到此做法时应给对方以包容并选择耐心等候,夜间可选择变换车灯进行提示。(作者: 吴凡 马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