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双闪人不离车 哈市交警严查禁停路段“黄闪”违停
随着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对黄道沿儿等违停严管路段持续开展高压管控,目前,大部分驾驶人已能够做到按标、按线、按位,自觉守法停车。但是,也有部分人因存在认识误区,或是图方便心怀侥幸,采用了 “ 人不离车 ”、“ 双闪违停 ” 等违停形式,并盲目地自信可以借此逃避违法处罚,结果是被执勤交警现场从严处罚。
27 日 10 时 39 分许,道里大队巡逻警车、骑警队在辖区商圈、重点街路等禁停路段进行巡控。民警发现,在麦凯乐商场门前有一台打着双闪的黑 A5687A 号轿车在黄边石旁违停,就在这辆车就有多个空着的停车泊位。
面对民警的现场处罚,驾驶人忙解释称,他等人,只停了几分钟。对此,民警表示黄边石路段禁止临时或长时间停车,临时停车应到停车场,且 15 分钟内免费停车。交警现场对驾驶人处罚:罚款 100 元,驾驶证记 3 分。
当警车沿兆麟街巡逻至曼哈顿商场门前时发现,一台打着双闪的车牌号为黑 A2BB29 号轿车在黄边石旁违停,且民警透过车窗隐约看见驾驶人好像在使用手机。
民警见状在田地街口处驾车掉头后直接行至该车旁边。驾驶人看到闪着警灯的警车后慌忙起车向前行驶,就在民警以为该车即将闯红灯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在大半个车身已经驶出了停止线的情况下及时刹住了车。但此后该车又试图继续向前行驶,并在民警一再要求其停车接受处罚的情况下隔窗 “ 求情 ”,民警见状只能将车停在该车前方封堵其去路。
当民警询问其为什么打着双闪灯时,驾驶人直接承认是等个人,刚打电话联系家里人从哪个口出来,并表示知道这属于违停,才打了双闪灯,下次一定注意。对此民警指出,如果其他驾驶人也都不遵守禁停规定,不进场、不入位,而是想在哪停就停,想违停多长时间就违停多长时间,不仅是停车秩序,行车秩序也会无法保证,因此必须从严执法,加强教育,并随后依法对其进行上限处罚。
针对目前个别违停车辆尊警不遵章,警来车走,警离车停,给违法取缔造成执法困难的情况,交警部门在原有管控的基础上,还充分利用铁骑队灵活机动、快速反应等优势,强化日常查处力度,以最大限度实现违停车在未对道路通行造成影响的情况下被及时清理取缔,同时减少车辆实施违停后却逃避应有违法处罚的情况发生,以此进一步强化对当事人及其他驾驶人的警示震慑作用。
11 时,道里骑警队沿田地街进行巡控时,发现田地街与尚志大街路口由西向东方向突然行车缓慢,原因是紧靠道边车道通行的车流纷纷变道,形成了区域通行瓶颈。骑警上前察看后才发现,原来是一台同样打着双闪的黑 AF06937 ( 绿牌)某公司专车在黄道沿儿路段违停,当民警走到驾驶室车窗旁,还发现驾驶人正在摆弄手机。面对询问,驾驶人表示刚接了一单,正在等人,并对自己的违停行为承认了错误。对此,骑警表示,该路段为黄道沿儿路段,既然旁边的停车位已经满了,就应该驶离。而且,作为专车司机应该提前与乘客沟通好,尽量选择准许临时停车的路段或地点上车,并且也应该遵循 “ 人等车,而不是车等人 ” 的载客方式,以减少停车对道路交通造成的不良影响。驾驶人对此表示认真接受,同时也将转告更多的专车司机,让他们引以为鉴。
交警部门解读
交警部门表示,在实施机动车违停行为时,绝大多数人都是心怀违法侥幸心理,其中也不乏有个别驾驶人因认识误区,放任违停行为发生的情况存在。对此,交警部门进行了如下解读:
误认为人在车上就不属于违法停车
人在车上把车停下属于临时停车,是否属于违法停车,还需要驾驶人先认清禁临街禁停标志、标线。如果是单叉可以临时停车,但不准许长时间停车,如果是双叉或是黄边线,则规定不准临时停车或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如需临时停车应到临时停车点。而且,不论车上是否有人,只要在禁停路段停放,车辆的违法事实和对路面交通造成的影响没有丝毫变化,驾驶人在车上也只能是自求心安,或者是借希望于在交警取缔时,能够及时说情以逃避处罚,但在目前高压严管的整治氛围下,警示驾驶人应三思而后行,切勿以身试法。
误认为在没有禁停标线、标志的路段可以随意停车
在未设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如果随意乱停也会被查处。如斑马线、黄网线、路口附近,或属于消防通道的、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 30 米以内的路段,在上述路段、区域,即使没有禁停标志、标线,即使你人在车上,一样属于违停。因为上述违停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且有时可能你眼中的 “ 小违停 ”,还可能会因妨碍安全视线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或时造成救护、抢险、救灾无法顺利及时开展等其他严重后果。因此,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驾驶人还是应在日常出行中,自觉养成规范守法停车的良好习惯,切勿因一次、一时心存侥幸,自尝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