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30日起交警严查违停车 严重违停车辆直接拖移现场
黑龙江晨报讯 从30日起,哈市交警部门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内,重点整治全市违停车辆(尤其是校园、商圈周边的违停车),除了利用电子眼抓拍以外,长时间违停车辆将被拖走。交警部门的目标是为了改善哈市静态交通秩序,让全市没有违停车辆。
商圈、学校周边违停多
随着哈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目前仅市区内就有机动车约94万辆,尤其是商圈周边、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批发市场周边、重点街路等区域的停车需求相对较大,存在较大的供需矛盾。
目前,乱停车主要是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放、机动车挤占人行道停放、机动车不按停车泊位标线停放、机动车不按泊位内停车方向箭头停放等。其中,上下学时段的校园门前、商圈、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批发市场周边、部分重点街路等区域违停更严重。
今起一个月哈市整治违停车
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采取采取“引导、劝离、粘贴、拖拽”以及联系车主及时驶离等方式,消除违停车辆不良影响,最大限度发挥周边路口及沿街电子眼的监控作用,对各类长时间违停或临时违停的车辆进行摄录锁档,指令就近民警及时消除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在辖区大队继续发挥“一校一策”停车规范,加强日常管控,另增派交警对奋斗小学等13个学校强化协勤,力争做到校园门前“零违停”。此外,各辖区大队继续全面排查哈市长期占用道路停放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僵尸车”,将采取拖拽、强制注销并报废等方式予以全面清理。
严重违停车辆直接拖移现场
市民出行,应优先考虑坐公交车、地铁等。如驾车,应提前了解车位分布情况,首选路外停车场或外围远端停车,避免因路面泊位饱和而违停。
如不了解周边停车泊位分布,可观察沿线停车场指示牌、就近询问执勤交警,或避开路口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优先从相邻小街路开始寻找停车泊位。找到泊位后,应按标线、箭头规范停放。
为及时查处违停车辆,交警部门在粘贴违停告知单后,还将及时联系劝离。对于无法联系且严重影响通行或涉牌违法的,将直接拖移现场,做到“零违停”。
交警查处的8种违停
1.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放;
2.在施划有黄色网状线的区域或在斑马线上停放;
3.在机动车道上停放或采取多排停放、斜向停放等方式;
4.在未施划有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放,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施工路段停放;
5.在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
6.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
7.在泊车泊位以外停放或压线、不按停车方向导向箭头停放;
8.单行道内逆向停车或顺向左侧停车。
下列重点街路、区域将列为违停车重点整治区域
道里区:通江街、友谊路、地段街、经纬二道街、经纬街、上海街、安阳路、友谊西路、埃德蒙顿路、新阳路、工农大街、康安路、通达街。
道外区:承德街、江畔路、滨江街、南极街、靖宇街、景阳街。
南岗区:东大直街、果戈里大街、宣化街、南直路、一曼街、南直路、长江路、军工牌楼。
太平区:禧龙大街、先锋路。
香坊区:中山路、赣水路、红旗大街、香坊大街、菜艺街。
动力区:哈平路、民生路。
平房区:新疆大街、友协大街、建文街。
哈西区:学府路、保健路、学府四道街、和兴路、跃兴街。
江北区:中源大道、江湾路、世茂大道、松浦大桥观江国际周边。
呼兰区:学院路、萧红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