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部门严查电动车闯灯等七种违法行为

20.06.2016  21:54

近日,哈市交警部门持续对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哈市交警部门提示,今年以来,因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已导致数起伤人、致死交通事故,究其原因是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心存侥幸造成的。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车频酿祸端主要有4个原因:一是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为图方便、抢时间经常采取闯红灯、逆行、争道抢行等驾驶行为;二是部分送餐、快递等群体为提高出行效率,选择了超标电动车,其速度快、自重大、操控难;三是电动车噪声较小,行人很难及时发现并采取躲避措施,加之电动车驾驶人的违法随意性、突发性易引发交通事故;四是电动车、摩托车的安全防护较弱,多数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即日起,哈市交警部门将依托全市范围内的交通岗强化整治,采取相邻路口多警配合、迂回堵截的方式进行现场取缔,针对电动车7类交通违法,先期对轻微违法以劝导教育为主,随着后续整治深入,将依法对违法者做出相应罚款处罚,对于非机动车不缴纳罚款的依法暂扣车辆,对于妨碍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7种电动车违法都将罚款20元:闯红灯、逆行、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路口内停车等候、争道抢行、驾驶非机动车手中持物的、行经人行横道不推行的。

交警提示

1.购买电动车时,应确认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超标电动车经属性鉴定为二轮轻便摩托车,则属机动车类别,发生事故后,驾驶人将承担驾驶机动车的相应事故责任。

2.电动车上道行驶时,应按照相应规定车道行驶,即电动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电动摩托车走机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