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交警部门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

08.09.2015  19:10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至9月15日,我局交警部门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校车严重交通违法一律上限处罚。

交警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逐车进行登记,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的车辆及驾驶员,发现驾驶员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以及被扣满分或者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坚决依法注销其校车驾驶员资格或者责令停止驾驶校车。

同时,警方依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并责令恢复原状;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一律扣留车辆,并将经营者交由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此外,在学校开学时,交警部门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增设护学岗,以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