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弟结婚”折射拆迁制度缺陷
前不久,天津蓟县五百户镇某村的马某来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夫妻投靠户口,可当他们把证明资料拿出来时,民警发现了异样。于是,民警们决定察看申报人家属的档案。果然,申报人马某和她的丈夫是亲姐弟。原来,该地涉及拆迁,可按照人口给予补偿。(11月7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在中国一些城市,为拆迁多得一套安置房或补偿款而离婚,早已不是新闻。这种现象被称之为“中国式假离婚”。“中国式假离婚”随着在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成为获取利益的一种“捷径”,这条获取利益的成功捷径,让很多夫妻纷纷复制效仿。特别是,有了“中国式假离婚”,也就有“中国式假结婚”,天津蓟县一对亲姐弟为获拆迁补偿“结婚”,表明“中国式假结婚”,已开始向农村蔓延。
可以说,无论是假结婚,还是假离婚,已经成为钻政策空子的一种手段。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亵渎,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其隐含的风险更是不可小觑。而假结婚、假离婚获取利益,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源于相关监管的严重缺位。比如,发生在天津蓟县农村的这起“亲姐弟结婚”事件,不仅当地村干部对这种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而且上级组织对这种欺诈行为不闻不问,放任自流。
特别是,这种“拆迁式结婚”现象,折射出了农村产权制度缺陷。比如,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产权主体模糊、产权界定不明晰、关系不清、权责混乱、管理机制乏力、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残缺等诸多问题。一旦农村土地被征用后,集体经济组织失去了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农民也失去了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由此,也导致目前普遍存在征用土地定价不合理、农民的生活安置考虑不够、补偿不充分等问题。特别是,由于农民在集体收益中的权益不清晰,倒逼他们通过假结婚或假离婚获得利益最大化。因此,审视“亲姐弟结婚”,根不在假结婚,而在于政策和监管存在漏洞。对此,地方政府应该反思,在政策制定上,应更加科学、细致。改变目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需要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明确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责权利等关系。特别是,运用法律等手段保护农民的利益,严格控制占用农业用地;对非农用地的占用要依法、合理,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