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和表决办法
王宪魁陆昊杜宇新等出席
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9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和表决办法。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东北网记者 王忠岩 摄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东北网记者 王忠岩 摄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本次大会执行主席王宪魁、盖如垠、陈述涛、符凤春、胡世英、庞义华、赵铭、康志文、武凤呈、高环、张宪军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省领导陆昊、杜宇新、陈润儿、黄建盛、张效廉、马学义、杨汭、陈海波、杨东奇、郝会龙、赵敏、李海涛、孙尧、吕维峰、于莎燕、孙永波、孙东生、胡亚枫、杜吉明,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省军区副政委王炳跃,省武警总队政委徐国岩,哈尔滨市领导宋希斌、王颖,全国政协常委张左己,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孙维本、宋法棠、周文华,以及往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陈述涛主持会议。
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向大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依法有效履行职责,为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黑龙江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去年的工作。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发挥作用。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农村公路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专项报告,检查了草原法和省草原条例实施情况,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作用。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制定了规范行政许可条例。着手对我省现行有效的206部地方性法规和34项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进行全面清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紧紧围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作用。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新制定了安全生产条例,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了重大修改。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制定了城市清除冰雪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开展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题视察、听取审议省政府相关报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热切期盼,听取审议了省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检查。
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黑龙江,不断完善人大工作机制。为提高立法质量,调整并报请省委批转了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常委会主动点题并确定的立法项目达到30%。为增强监督实效,坚持突出重点,抓大事、议大事,推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开展了人大代表基层行活动。
紧紧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个方面。以全面落实常委会党组班子整改方案为重点,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修订了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报告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开局之年。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黑龙江建设为重要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五大规划”实施、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报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常委会今年的工作任务。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围绕推进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制定耕地质量条例。围绕推进实施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重新制定道路运输条例。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修订湿地保护条例。着眼于推动诚信社会建设、改善居住环境、维护基础设施、保护历史文化,制定相关条例。完成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的全面清理。健全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建设经济新常态下的法治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全省三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行政许可法和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做到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现法无禁止皆可为。加强检查报告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施行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五大规划”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机合作社发展、旅游业发展、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预算监管体制、机制和模式的探索。
密切关注民生,依法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条例、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档案法和省档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审议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信访集中反映的倾向性问题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选题来源。
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组织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精心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注重根据代表议案、建议谋划和推动常委会的工作。继续开展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基层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直代表回选举单位活动。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常委会要在去年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协助省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人大机关建设。坚持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和联系。
省法院院长张述元作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报告说,2014年省法院紧紧围绕省委战略部署,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报告提出了2015年工作意见。
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作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报告说,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察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狠抓法律监督能力、司法规范化和过硬队伍建设,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各项监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报告提出了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安排。
大会还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黑龙江日报作者:孙佳薇 东北网作者:印蕾 王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