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省法院干部

08.04.2017  08:34

    2017年4月7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程显波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锡东明、赵 铁、孙 明、陈伟华、才桂平、崔洪志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远飞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宪阳、李晓晔、王铁男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慧英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调整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共19人,具体为:

    石时态、王树江、孙洪山、邹鹏、史景山、陈喜平、全克滨、陈永刚、孙天文、姜春艳、何涛、朱卫国、程显波、锡东明、赵铁、孙明、陈伟华、才桂平、崔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