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6日召开
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6日至19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符凤春主持会议;副主任陈述涛、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关于保护农村专业户合法权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等20项决议、决定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人事任免议案。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建议议题还有,审查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铁路建设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及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5年省本级决算(草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相应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作者:闫紫谦)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