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多举措构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及其危害。
《意见》明确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减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和水资源保障的有力手段和有效途径,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坚持标准先行,完善制度,实现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弹药的运输、储存及作业规范化管理,完善军地协同、专兼结合的工作机制;到2020年,全省建成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意见》要求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加强空域和弹药的安全管理,规范申请使用空域,坚决禁止不经申请或不经批准使用空域进行作业,作业中严禁使用过期、报废弹药,过期弹药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统一收回撤销,定期对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装备进行安检。加强运输作业装备安全管理,各级政府要协调当地武装部、公安、气象等部门,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运输问题。加强对空射击的监控与管理,大力推进火箭、高炮发射装置的升级改造,建立省、市、县三级数据接收处理终端。
《意见》明确,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各市(地)、县(市)、省农垦总局系统要加紧推进弹药临时存储库的建设,加强对弹药临时存储库的安全管理,做到防盗、防火、实时监控。重点加快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要在2016年作业期前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的50%,在2017年作业期前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的80%,在2018年作业期前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
《意见》要求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空域申请系统,加强物联网安全监管系统、冰雹云识别与预警业务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紧跟现代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发展,积极指导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建立稳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维修、保养、更新制度,建立先进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
《意见》要求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省级高炮操作教员和省级检修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作业队伍建设,建立作业人员政审制度,加强作业人员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提升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素质,健全完善基层作业人员聘用、培训、管理制度,探索把基层作业指挥人员纳入农村公益岗位,建立基层作业人员津贴补贴和奖励机制,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意见》明确要求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各市(地)、县(市)、省农垦总局系统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并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切实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作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各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由发改、财政、公安、安全监管、气象、武装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人工影响天气协调机制,特别要健全军队、公安、气象等紧密协作的管理机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意见》为黑龙江省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将紧密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发展主题,以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为抓手,立足民生、趋利避害,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依靠科技、提高效益,政府主导、军地协作。不断创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水平,切实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依法、规范、安全发展,努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质量效益,更好的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确保到2020年,人工增雨(雪)能力达到48亿吨以上,人工防雹覆盖面积达到10万平方公里以上。“十三五”时期,黑龙江省将重点抓好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工程、现代化人影业务平台工程、省级人影作业试验区工程、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检验评估工程和安全保障工程五大工程建设。(陈健 袁长焕)
(编辑:孙镆涵 编审:袁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