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28.06.2016  22:17

为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黑龙江省2016年行政复议工作要点》安排部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并印发至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法制办公室,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供行政复议人员参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