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名缘”被侵权案胜诉
24.07.2015 12:23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快餐业被侵权案,哈尔滨街上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哈市两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权,法院一审判决两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哈尔滨街上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两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费。
据了解,自2010年10月起,哈市两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街上缘公司的许可,擅自在米粉经营项目上违法使用并大规模授权他人违法使用商标、不正当地将商标,恶意模仿“无名缘”商标,侵犯了街上缘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街上缘公司的品牌形象及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失。故哈尔滨街上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企业的商标权和著作权。
通过长期调查走访、缜密取证,经法庭审理,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了该两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侵权事实,判令两家被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侵犯街上缘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判令两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街上缘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等。
据了解,如被告在15日内不提出上诉,法院将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24.07.201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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