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4家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通报表扬

13.09.2017  05:01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发布通报,对2017年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司法宣传等有关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479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黑龙江共有24家法院获得了通报表扬。 

通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受到表扬的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新变化新特点,主动适应司法宣传工作新规律新要求,强化阵地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2017年获得通报表扬法院名单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密山市人民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桦南县人民法院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安市人民法院 嫩江县人民法院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