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人民法院:田间调解化纷争 司法为民“零距离”

01.08.2023  23:31


    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前哨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诉被告孙某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因被告孙某拒不偿还借款,要求法院判决孙某偿还借款本金1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在送达开庭传票时,被告孙某提出现在是玉米地喷药除草的关键时间节点,正忙于抢抓夏耕农时,暂时无法到法庭参加开庭。

    夏耕是一年中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为了不误农时、不误农事,办案法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从法庭驱车三十多公里来到前哨农场第六管理区,把法庭搬到当事人的玉米地,在田间地头现场办案、就地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与原被告分别进行交流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阐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提出调解方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不耽误夏季生产的同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表达谢意的同时,对法官的工作态度和办案效率予以称赞。

    田间调解、释法析理,迈出去的是脚步,温暖的是民心。建三江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多措并举解决夏季农业生产中涉法涉诉问题,推动涉农纠纷多元化解,护夏耕、促生产、惠民生,切实为辖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