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桦人民法院:邻里反目只因“三尺巷”,法官巧化干戈为玉帛
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本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邻里,因“三尺巷”反目为仇、对簿公堂的也不乏其人。近日,双桦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邻里土地纠纷案件,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了邻里矛盾,有效地维护了乡村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
陈某和王某是同村的邻居,两家之间有一条公共的小路,宽约三米。陈某家在小路的西侧,王某家在小路的东侧。两家人平时相处还算和睦,但因为一件小事,却引发了一场大纠纷。
陈某家在小路西侧有一片空地,今年春天,陈某在这块空地上建了一个用于堆放杂物的棚子,其中有一部分超出了空地范围,占用了小路一米多宽。王某看到陈某在小路上搭棚子,认为陈某这样做不仅侵占了道路,还影响了自己家的采光,于是找到陈某,要求他拆掉超出部分的棚子。陈某不同意,认为拆了就浪费了,且只占用了小路上的一点地方,并不影响王某家的生活。两人争执不下,且引起了村里很多人的关注。村委会也前去核实了解情况,认为陈某确实占用了公共道路上的部分土地,违反了村规民约。村委会劝说陈某拆掉超出部分的棚子,并向王某道歉。但陈某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王某气愤不已,遂到双桦人民法院起诉陈某。
立案后,法官深入实地详细了解了情况,考虑到邻里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贸然判决必然导致矛盾激化,于是法官决定组织调解,帮助双方既解决矛盾又消除“心结”。调解过程中,法官给双方讲了康熙时期的民间故事《六尺巷传说》,借用其中的“让他三尺又何妨”劝说王某和陈某换位思考,友好协商,互相谦让,和睦相处。最终,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拆除了超出部分的棚子,两家又重归于好。
邻里关系非小事。双桦人民法院将持续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寓法于情,妥善解决相邻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