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人被“终身禁驾”大多因肇事逃逸

29.04.2016  11:08

  昨天,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近期有55名驾驶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或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据了解,这55名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驾驶人,其中,42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13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据介绍,“终身禁驾”在全国已经实现了交警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是在本地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经分析,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比例显示,年龄、驾龄小者多于长者,无业者多于固定职业者,逃逸行为的发生普遍缘自驾驶人存在侥幸和恐惧心理。据介绍,交通事故“以责论处”,以人车事故为例,多数人认为“车撞人责任都是驾驶人的”,其实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则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发生肇事应首先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切勿选择逃逸,驾驶人肇事逃逸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除经济损失外,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种情形将被“终身禁驾”:

  1.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