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82.61亿元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21.06.2015  12:50

  6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已联合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82.61亿元。这些资金将统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据悉,这笔专项补助资金将实行因素法分配,即按照“鼓励先进、照顾困难、保证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各地2015年住房保障各项任务,2014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困难系数等因素分配该项资金,并适当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较重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和古城保护城市倾斜。该项资金的下达,将有力缓解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压力。(作者:赵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