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抓什么④:治吏从严,让“劣币”没有市场
党中央反复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规党纪犹如“紧箍咒”,反腐败则好比“杀威棒”,然而光靠这两样硬约束还不够。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上好日常监督的“必修课”,同样至关重要。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干部队伍源清流洁,是党内政治生活风清弊绝、从政环境天朗气清的重要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选人用人导向正确则群贤毕至,选人用人导向不正则源浊流浊。苏荣在江西大肆卖官鬻爵,于是许多干部整天琢磨苏荣喜欢什么;聂春玉在吕梁任人唯亲、任人唯“钱”,吕梁因此成为山西“塌方式腐败”的典型缩影。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
六中全会公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吏,首先就是要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以现实观之,“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在一些地方仍暗流涌动,“能力不如关系”的关系学依然为一些人深信不疑,庸者为官不为、能者出头无日的“机关病”让一些年轻干部失去斗志,这些问题都能从选人用人上查出病根。 只有着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优化选人用人环境,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才能让党内政治生态正能量充沛,为改革者、实干家加油鼓劲。
“事之至难,莫如知人;事之至大,亦莫如知人。”选人用人实现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并不容易。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重点是坚持标准、从严把关。标准不清,就会出现诸如唯票、唯分、唯地区生产总值、唯年龄之类的取人偏向。把关不严,就难免滋生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打招呼递条子等风纪问题。各级党组织应把好干部标准、公道正派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奉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
列宁有句名言:“把希望寄托于人的优秀品质上,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 好干部是培养选拔出来的,也是从严管理监督出来的。 过去,一些地方在干部工作上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监督,许多干部虽有“小毛病”却没人管没人问,以至于问题积小为大,错误变得不可挽回,结果一出问题就是大娄子、一出案子就是大案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应以条例为指南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对干部经常性地展开“体检”,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将违纪违法的从政风险降到最小。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从严治吏、建设廉洁政治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相继修订完善和制定施行。这意味着,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制度体系基本成型。全面从严治党下一步的工作,就要抓好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人人是环境,个个是生态”。 领导干部应有从我做起的担当自觉,党组织应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治吏从严,抓好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我们就一定能以全面从严治党之成效,推动事业发展取得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