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半数以上养老院将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12.04.2017  10:56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发布。按照《方案》,到2017年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将明显改善,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涌现一批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院。

  按照《方案》,民政部门将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以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为责任主体,全面排查养老院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治方向和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同时,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认证,从省级层面推动形成养老院分类等级服务标准及监管机制,建立全面涵盖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认证工作体系。市、县民政部门积极推进辖区养老院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在200张床位规模以上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等方式,提升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增强养老院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能力。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建立省、市、县分级培训体系,完善专业人员激励和保障措施,支持养老院引入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持有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比例。建立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开发全省统一的养老院业务管理政务系统和养老院内部服务管理子系统,加强养老院运营管理及服务质量大数据管理,实时监控养老院服务质量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