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1.06.2016  18:22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司法为民便民活动,形成“以学促审,以审践学”的工作局面,用实际行动践行 “两学一做”学习成果,以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通过学党章,学习修炼党性、牢记宗旨的根本要求,做马克思主义的忠实捍卫者;通过学党规,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的基本道理,做理想信念的坚定守护者;通过学系列讲话,贯彻“三严三实”,有作为、敢担当,做贯彻“四个全面”、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推动者;通过学习审判业务新知识、学习新近公布的司法解释、掌握具有典型案件的判例,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践行者;坚持学与做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按照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到司法便民方便群众,司法为民贴近群众。该院将“法庭开进群众的家里”,化解偏远地区的矛盾纠纷,用一个个鲜活的庭审案例让法条活起来,方便群众理解,方便百姓诉讼。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制度,拓展司法为民的广度和深度。该院按照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将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之下,满足人民群众的切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