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

31.03.2015  13:10

  官商之间交往过密,往往不只是勾肩搭背、称兄道弟那么简单,结成利益共同体后,极易滋生腐败。当前,反腐高压成常态,“不敢腐”渐成气候,然而,另一个极端却出现了:为了避免“负责任”“受牵连”,一些官员对企业家避而不见,或者搞“软拒绝”,从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了“背对着背”。(3月27日新华网)

  如果说某些政商关系,从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了“背对着背”,是相关官员为了避免“负责任”“受牵连”,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制度的漏洞,存在着权力寻租的必然?这显然是荒谬的。否则,对贪官的惩处有什么法律依据?说到底,这是权力失控下形成的腐败惯性。因此,即使原来“勾肩搭背”的政商关系,现在变得“背对着背”,但政府还是像傲气的“高富帅”,而企业却像被冷落的“屌丝”。一些企业家表示,现在土地供了,资金批了,项目却推不下去。官员和企业家之间隔着无形的“玻璃门”,企业发展得不到正当支持和服务。

  虽然可以用“庸政懒政怠政”来解释这一现象,但是,官商之间从交往过密到形同陌路,是因为反腐高压成常态,“不敢腐”渐成气候,那么,这种“热情”的迅速消退,就是无利不起早的倦怠了。不知传说中的“反腐影响经济发展”,是不是源于这种官场生态?如此说来,权力与腐败之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约定俗成”?对此,个人以为,官场腐败虽然与相关官员的政治信仰和个人素质有关,但在制度上,还没有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监督氛围。

  相关报道称,经济新常态下,亟需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所谓“新生态”,就是要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把政商关系纳入法治轨道。由于我国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也没有根本转变,官员手中的资源配置权、项目审批权等,都存在着极大的寻租空间。如果过分依靠政策,不是靠法治,就容易产生官商勾结,必然导致腐败。这就涉及相关的制度设计和完善,如何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的问题。

  有人认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官员才不会进笼子”。这就说明了反腐和制度建设的标本兼治意义。前一个“笼子”就是制度的规范,而后一个“笼子”则是法律制裁了。客观地说,一些官员为了避免“负责任”“受牵连”,对企业家避而不见,或者搞“软拒绝”,也可能是反腐高压成常态下的无所适从;被冷落的企业一筹莫展更是无奈的困境。那么,在这其中,是不是需要一种既给前者带来“安全感”,又让后者挺直腰杆的“游戏规则”?

  对此,原外经贸部副部长、博鳌亚洲论坛前秘书长龙永图表示,权利要在阳光下运行,要建构一套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用制度来消除“没有原则的政治”与“没有道德的商业”,回归权力和商业的本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只有以法治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才能用“权力清单”厘清政府职能边界,使政府更好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用“负面清单”划定企业经营边界,从而最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作用。这不仅是政商关系“新生态”,而且应该是依法治国下的社会生态。

  
文/知风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