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们看好了 餐位费和开瓶费均属“霸王条款”

08.03.2016  11:10

  新修订《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5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餐饮企业不得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包房最低消费等。

  据介绍,2016年3月15日起,新修订《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施行。新《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餐饮企业不得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

  黑龙江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用完餐结账时,索要发票和服务账单,保管凭证。在遭遇饭店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等不合理收费时,消费者应拒绝支付,或拨打12315举报电话。(记者 张隽珊)